关于开展2023年度院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4-06-05        供稿单位:金沙9570登录入口

各学院,各部门:

教材是高质量课堂教学的重要基础,根据教育部《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和浙江师范大学金沙9570登录入口“十四五规划”要求,为打造精品教材,进一步提升教材建设层次,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院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院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新编教材应完成书稿,修订教材应完成修订稿。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进度安排,填写中期检查情况说明(附件2),并将已完成的书稿或修订稿于6月19日前发至学院教务部,邮箱:chenyujing01@126.com。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中检合格、黄牌警告、撤销立项。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指导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教材编写与修订工作,提升教材质量,打造精品教材。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金沙9570登录入口2023年度院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名单.xls

附件2:院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说明.xlsx

 

浙江师范大学金沙9570登录入口教务部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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