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及之前来院毕业研究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事部        发布时间:2024-05-13        供稿单位:金沙9570登录入口

各学院,各部门:

2023年及之前来院毕业研究生初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申请初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来我院办理正式报到手续,且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还无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人员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

二、认定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学风端正;经考核能够胜任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按时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并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各系列资格证书要求详见附件二)。

三、聘任管理

1.硕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察合格,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相关人员看到本通知后,下载并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表》(附件一)(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员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于5月20日前交至所属学院、部门。

3.各学院、各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表》中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各学院、各部门将申报材料与《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附件三)522日前报送至人事部,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rsb@zjnu.cn 

附件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表.docx

附件二:各岗位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所需材料目录.xls

附件三: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xls

 浙江师范大学金沙9570登录入口人事部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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