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4-03-13        供稿单位:金沙9570登录入口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有关新引进教师培训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2023年度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主体

各学院(部门)组建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包括:教学督导、教学院长、专业主任及相关教师。

2023年度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过程性考核以出勤培训学时和过程性材料完成情况为依据,终结性考核则以随堂听课或集中说课的方式为手段。

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其终结性考核采用随堂听课方式;本学期没有安排课堂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则以说课方式考核。

三、考核说明

1.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其终结性考核采用随堂听课方式,考核教师在320日前与所在学院(部门)综合办落实确认听课时间后报备学院教务部。各学院(部门)于417日前完成听课考核,并将《2023年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表》(附件2)发送至王文利,邮箱3143845102@qq.com

2.本学期没有安排课堂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则以说课方式考核。每位说课考核对象,说课时间为10分钟。由学院教务部组织专家416日前完成说课考核。

3.未参加考核者,下一年度重新参加新教师培训与考核,本年度不再另行组织。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由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综合而成。集中培训缺勤一次及以上者,原则上不予安排终结性考核;在规定时限前不交或缺交有关考核材料者,不予安排终结性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教案或课件、课堂教学(说课)几项中,只要任一项不合格者,该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即为不合格。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发放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需要参加下一年度培训。考核结果合格者,才能参加教师系列职称的申报和评审。

附件1:2023年度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表.xlsx

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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