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4-02-24        供稿单位:金沙9570登录入口

各学院、部门:

年关已过,新学期将至。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后再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学院(部门)领导全员动员,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以赴确保实验室自查、学院检查落到实处,守住安全底线。

二、检查内容

1.各院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危险废物、气体钢瓶等)、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水电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排除相关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

2.做好实验室内务工作,及时规范处置实验室废物。彻底清理打扫实验室,做到台面整洁,地面无垃圾杂物,窗户、天花板无蛛丝网,安全通道畅通,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迎接新学期的开始。

3.加强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实验人员对实验室内长期运行的仪器设备及关机仪器设备开启前,按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损坏、人员受伤、电器起火等情况。

三、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安排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学院检查结果请于227日前上交到教务部。未完成安全自查的实验室不得启用。请各学院认真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自查相关工作,于225日下班前完成自查。联系人:盛含晶,电话:655773


 


教务部

2024224




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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