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浙教办函〔2023〕339 号),经教师团队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5日至28日,如有异议,请向教务部实名反馈。联系电话:88321016,电子信箱:9262263@qq.com。
学院教务部
2023年12月25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浙教办函〔2023〕339 号),经教师团队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5日至28日,如有异议,请向教务部实名反馈。联系电话:88321016,电子信箱:9262263@qq.com。
学院教务部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