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加强科创实验室管理,有效利用科创实验室资源,进一步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学院拟对2021/2022学年科创实验室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标
(一) 房间利用率(60分)
1.指导毕业论文人数(24分)
由实验室责任教师指导,并在该实验室内完成毕业论文实验部分的应届毕业生人数(本次填报限定为2022年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1)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每人计2分;
(2)未经实验过程的毕业论文,不计分;
(3)未在本实验室内完成大部分实验工作量的,不计分;
(4)大一、大二、大三学生提前参加或参加其他同学毕业论文实验,不计分。
2.学生课题项目(15分)
项目内容与实验相关,且大部分实验在本实验室完成。
(1)国家级学生项目,每项计15分;
(2)省部级学生项目,每项计10分;
(3)市厅级、校级、院级项目,每项计5分。
3.学科竞赛(16分)
学生参加学院认定的在实验室完成的
A类竞赛,每人每项计2分;
B类竞赛,每人每项计1分。
4.其他(5分)
实验室开放,开展除上述类别外的实验,每人每100小时计1分(以实验室使用记录本记录为准)。
(二)获得成果(20分)
所有成果均需在本实验室通过实验获得的,每项成果只算一次分数(就高计算)。
1.学科竞赛
(1)国家级竞赛
获得A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每团队计20分;
二等奖,每团队计10分;
三等奖,每团队计5分;
获得B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每团队计10分;
二等奖,每团队计5分;
三等奖,每团队计2分;
(2)省级竞赛
获得A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每团队计5分;
二等奖,每团队计3分;
三等奖,每团队计1分;
获得B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每团队计3分;
二等奖,每团队计1分;
三等奖,每团队计0.5分;
2.发表论文
论文发表在权威期刊A,每篇计20分;
权威期刊B,每篇计15分;
一级期刊,每篇计10分;
二级期刊,每篇计5分;
其他等级期刊,每篇计2分。
论文必须已公开发表;只计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是学生(导师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只计一次;本次期刊级别以《浙江师范大学期刊定级(修订)标准》(浙师科研字〔2021〕16号)为准。
3.专利
指导学生获授权发明专利,计10分;
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计2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计1分。
只计学生是专利获得者之一的成果。
4.实验相关成果奖
(1)国家级:20分/项;
(2)省部级:10分/项;
(3)厅局级、校级:5分/项。
只计学生是成果奖获得者之一的成果。
(三)实验室管理(20分)
1.药品清单是否张贴,并定期盘点(5分)
药品清单规范张贴,3分;未规范张贴,每处扣1分;
定期盘点药品(每个学期至少一次),2分;每年少一次盘点扣1分;
2.实验室使用登记表记录是否完善(5分)
实验室有使用记录本,3分;记录完善,2分;
3.实验室制度是否完善并已上墙,安全教育是否规范及执行情况(5分)
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实验室规则,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设备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健全上墙,3分;不健全或不上墙,每项扣1分;
三级安全教育按规范执行,2分;未按规范执行,每人次扣0.5分。
4.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数及整改反馈(5分)
根据教务部、二级教学单位历次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书,每发现一处需整改的安全隐患扣0.5分,未及时整改的加扣0.5分。
二、考核程序
科创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实行实验室自评、二级教学单位评估、学院备案审核三级评估制度。
1.实验室自评:科创实验室负责人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附件1),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
2.二级教学单位评估:二级教学单位成立由分管实验室领导任组长,专业主任和相关专家人成员的评估小组,根据学院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本二级教学单位的科创实验室进行评估打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并写出详细的评估报告。考核年度内发生Ⅲ级以上实验事故的科创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科创实验室要及时作出调整。2022年11月24日前完成。
3.学院备案审核:二级教学单位将考核结果及支撑文件报教务部邮箱,由教务部汇总后学院对二级教学单位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公示。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其他
1.本次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2.考核所用数据必须是在本实验室通过实验完成,并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
3.完成考核后,调整确定下一年度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上交三级安全培训表。
4.本考核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积极组织,精心安排,按时完成本次的科创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考核工作。
教务部
2022年11月2日
附件一:浙江师范大学金沙9570登录入口科创实验室绩效考核测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