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金沙9570登录入口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2-10-25        供稿单位:金沙9570登录入口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教研室推荐及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86号),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建设一批跨学科、跨校际、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虚拟教研室是利用互联网+智慧教育的先进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课堂教学实践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中需要遵循如下具体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虚拟教研室的各项教学研究工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推进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

(二)坚持问题导向。虚拟教研室建设应聚焦新时代学校人才培养关键问题,紧扣校、地战略规划根本需求,瞄准地方、政府、社会、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开拓性、创新性研讨,提出新思路和有效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

(三)坚持交叉融合。虚拟教研室应通过跨专业、跨学科、跨校际的开放合作,突破常规边界,凝聚创新思维,充分调动各级资源,促进学科专业交叉和技术融合,进一步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实现高效协同研究,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四)坚持动态开放。虚拟教研室应根据最新教学热点问题、教师共性需求、教育教学发展趋向,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主题;教研室成员要保持开放性心态,积极追踪教学学术前沿、不断深化开展教学实践创新,持续提升发展个人教学能力。

(五)坚持教学实践。虚拟教研室在开展教学研究的同时,应将研究成果付诸于课堂教学实践,优化教学设计,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和技术工具。在实践中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学原课程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

 二、申报要求

(一)基于一门课程或者交叉融合的课程群组建教研室,教研室创始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成员可以包含本校教师、外校教师、教学设计专家、公司技术工程师等。

(二)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应服务学院人才培养,服务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聚焦教学改革前沿课题,以较高的原创性、理论深度和实践应用前景为靶向,解决学院人才培养中关键问题和重点问题。

(三)教研室负责人应有必要的前期理论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项目,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充分调动各级资源,实现多方优势互补,凝聚创新思维,高效协同研究。

(四)虚拟教研室由发起教师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牵头申报,填报《浙江师范大学金沙9570登录入口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学院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科、跨学校、跨国际、产教研联合申报。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范围和内容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鼓励各教学单位依托优势特色项目、竞赛等建设虚拟教研室。

(二)申报评审

各学院、部门须在1118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1)、《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到chenyujing01@126.com, 将盖章的推荐材料纸质稿交至教务部行政楼216。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院级虚拟教研室立项建设名单。

五、后续工作安排

学院评审确定院级虚拟教研室建设名单后,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虚拟教研室日常建设由牵头二级学院(部门)负责,教务部将在20236底组织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于评估优秀的虚拟教研室,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虚拟教研室评选。评估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将予以撤销建设。

附件1: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表.docx

 

金沙9570登录入口教务部

20221025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