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我院满足金华市相关规定的正式在岗人员,可以享受金华市引进人才住房、租房补助。符合申请资格的教师请填写《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表》(附件1)、《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23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纸质材料交到人事部(行政楼423室),电子稿发到rsb@zjnu.cn邮箱。
金华市相关规定详见:
关于印发《“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2: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汇总表--金沙9570登录入口.xlsx
浙江师范大学金沙9570登录入口人事部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