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于近日正式启动,本年度申报人员可参考《浙江师范大学金沙9570登录入口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若干意见(2017年修订)》(浙师行知人〔2017〕6号)(详见附件)进入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系统直接读取的信息不用提供佐证材料,请申报人在系统读取信息的基础上如实增减、修改申报信息,申报人自行增加或修改的信息原则上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学术不端报告、索引证明提交纸质稿到学院,思想政治鉴定表、承诺书签章后上传到系统后再将纸质稿提交到所在学院。其他佐证材料均不用提交纸质稿只需在职称系统中上传即可。
其他申报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对境外留学研修或工作经历不作要求,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经历不做要求。但学院鼓励教师出国研修、访学,鼓励教师实践进修。
一、职称申报系统登录及应用说明:
1.登录:浙师大主页→网上办事大厅→登录→点击“职称评审”进入下列页面填写申报信息(具体界面请看附件)。
2.复制历史填报信息:2019年、2020年已在职称系统中填写信息而未晋升成功今年需要再次申报者,点击页面右上角红色字体“复制历史填报信息”,退出后重新登录即可复制往年申报时填写的信息。
二、根据高校教师专业发展需要,2017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达到的培训学时仍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师人字〔2014〕8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0),2018年起,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周期内,参加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不低于450学时,即每年参加培训不低于90学时。请申报人员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专业发展培训学时的填报,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教职工登记专业发展学时信息请按照如下说明操作:
http://rsc.zjnu.edu.cn/2020/0602/c12071a324796/page.htm
三、本年度申请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浙师大审核的人员在申请时,“教师资格证”模块填写要求如下:教师资格证号码填写“2021年申请已通过”,通过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8。在“说明”中上传附件8即可。
四、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时间 | 2021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安排 |
6月30日-7月20日 | 申报人员进入职称评审系统填写信息。 |
7月16日-7月31日 | 学院人事部会同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材料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人事处。 |
8月1日-9月10日 |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材料复审。 |
9月10日前 | 1. 学院人事部对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进行审核。 2.个人将要检测的论文word电子稿和《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交到人事部,以学院为单位将送检论文交图文信息中心咨询部(图文信息中心四楼)检测并统一交至人事处。 3.需出具检索证明的教师到图文信息中心咨询部检索,并将检索报告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人事处。 |
9月15日前 | 将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读取到职称系统中。 |
9月30日前 | 委托人事处将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综合考核表》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
11月10日前 | 委托学校学科评议组完成推荐。 |
11月15日前 | 学院成立考核推荐小组,制定《考核推荐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计划表》(附件4)报人事处审核,并组织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述职、全体人员投票测评(附件5)。 |
11月22日前 | 学院完成考核推荐,并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
11月30日前 | 学院考核推荐小组将《推荐结果汇总表》和推荐意见(附件6)送交人事处。 |
12月上旬 | 学院委托校本部综合考核推荐组和校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推荐及审核评议,并将评聘结果进行公示。 |
注:1.以上时间为初步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联系人事部杜老师(办公电话:82291386,短号:666437)。
五、特别提醒:
1.今年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务的校外同行评议采取电子形式,请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务的人员提前准备好3篇、2篇送审代表作的电子化处理。
2.所填报论文的文献检测报告他引相似比不得超过30%,自引不得超过50%,他引、自引的范畴限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文献资料。
3.申报思政系列职称一级学科选择“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选择“思想政治教育”。
4.思想政治鉴定表中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出具(不要签字、盖印),纸质稿连同承诺书交至人事部。
浙江师范大学金沙9570登录入口人事部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