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21-02-28        供稿单位:金沙9570登录入口

各学院、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教学工作,现就开学教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学报到

1. 报到注册。①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于31日报到,32日开始上课,36日补周一的课程;②2017级学生于32日报到,33日开始上课,36日补周一的课程,313日补周二的课程。

2. 各二级学院于33日上午12点前将学生报到和首日上课情况报教务部。

3. 经学生自主申请,二级学院严格审批,参加自主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在不影响其他教学的情况下,可先不返校,线上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直接前往实习单位,路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课堂教学

1. 本学期课堂教学恢复正常作息时间,不再实施错时上课(因疫情变化需启动应急处置,另行通知);继续实施通过微信扫描教室座位二维码进行课堂考勤。

2. 所有课程正常开课。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除经二级学院签署意见、教务部审核同意采用纯在线教学外,其余课程按教学计划及授课安排正常线下开展,不得随意缩减线下教学时间安排。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课外学习时间(1学分相对应的学时规定为教学周16周,每周课堂授课1学时,学生课外自学2学时),有效借助现有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前期建设的数字化教学资源以及上学期在线教学经验,在学校在线课程教学平台建设线上课程,上传教学资源,辅助课堂教学,交流学习成果,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

3. 若有课程任课教师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返校,原则上由二级教学单位另外安排教师授课,特殊情况可由二级教学单位报教务部同意后开展线上教学。

4. 若有课程超过一半学生因故未能返校学习,经二级教学单位同意、报教务部备案后,可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5. 做好对未返校学生线上教学和帮扶工作。二级教学单位、教师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教学服务。

A. 任课教师在中国大学慕课网、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等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选择适当课程推荐学生自行修读,学生凭课程证书认定成绩。

B. 录制线下课程教学视频,共享给学生学习。

C. 采取录屏工具录制课程视频等方式建设课程资源提供学生学习。建议在超星或浙江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建设在线课程资源。

D. 其他能保证教学质量的学习方式。

三、实践教学

1. 做好毕业实习工作。开好实习工作动员会,进一步明确实习要求和考核手段,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意识。所有专业实习(除法学专业外)应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进行过程管理,加强实习单位审核,学生须签订安全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实习地和实习单位的防疫要求和规章制度。建立疫情期间实习工作的“周报告”制度,在实习监控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务部报备。

2.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326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与学生完成中期检查。完善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替代实施细则,严格按程序和要求规范审核,严把质量关。

3. 完成短学期实践教学。根据教学计划和上学期实践教学周安排,检查短学期实践教学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未完成教学任务,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四、教务工作

1. 补(缓)考。本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在38日至14日(通识①课程安排在13日、14日),学生补(缓)考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32日。

2. 转专业。本学期转专业于37日前完成报名,312日前完成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3. 毕业审核。在314日前完成2021届毕业生毕业预审,通知毕业困难学生补修相关的课程,按617日第一批毕业生离校做好毕业生工作安排。

4. 选课。退课时间安排在38-14日,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补选课的学生,314日前通过教务系统申请(操作步骤:报名申请à教学项目报名à补选),由开课单位综合办审批通过后生效。

5. 教材发放。本学期教材发放地为9号实训楼301室;发放时间31日(2018-2020级学生)、32日(2017级学生),具体安排由后勤集团教育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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